资源与环境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罗浩发布时间:2024-09-14浏览次数:238

资源与环境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5年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新疆农业大学《关于开展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新疆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新疆农业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新农大党办发〔202410 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2025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开展。

  长:巴特尔·巴克(书记)、盛建东(院长)

副组长:谷海斌(副院长,分管教学、研究生、纪委等工作)、程军回(党委委员)、王耀(环境科学系主任)

  员:李宁、武红旗、祖力亚江·阿不都热合曼、范悦、郑伟洁马丽娟、王莹、郭浩鑫、希尔扎提·巴依孜、麦麦提·斯马义

二、推免生计划

2025本学院的名额9候补名额4

各专业初步名额分配如下:农业资源与环境5,地理信息科学2,环境科学2候补名额:农业资源与环境2,地理信息科学1,环境科学1

以上名额分配以最终学校公示结果为准

三、推免生基本条件

1.推荐范围:推免生为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年毕业),是指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推免生遴选基本条件如下:

(1)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符合以下学业条件:

被推荐者在专业学习阶段(民语言班级预科阶段学习成绩不在统计范围之内)必修、实践环节、专业选修(含专业任选、专业限选、专业职业教育)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应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前35%;学生英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00分以上;被推荐的民语言班级学生英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350分以上,同时满足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成绩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2021级单列类学生达到大学生英语四级350以上。

注意: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有挂科的不予推荐不含公选课;被推荐的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资格。

四、工作流程

1.考生报名

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主动申请,提供经教学办学工办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前三年学习成绩单以及成绩单扫描件PDF截止2024831日)“第二课堂成绩”(系统填报时间截止202491414时)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25年推免生申请审核表》(附件1),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符合遴选条件报名“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25年研究生支教团申请审核表》(附件2)。

2.考核鉴定

1)普通推免生考核鉴定成绩测评

考核鉴定成绩=本科阶段学业算术平均分*80%+综合测评成绩(第二课堂成绩)*20%

综合测评成绩根据第二课堂成绩进行换算:换算公式为第二课堂成绩=学时数/3.5满分100

第二课堂成绩计算举例如下:累计获得第二课堂学时达210个(含),成绩为210学时/3.5 = 60 ;累计获得学时达280 个(含),成绩为280学时/3.5 = 80 ;累计获得学时达350 个(含)以上,成绩为350学时/3.5 = 100 

第二课堂学时的具体核算以《新疆农业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新农大党办发〔202410 相关办法为准。

学院教学办负责审核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前三年学习成绩单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等;学工办负责审核“第二课堂成绩单”。

2研究生支教团

符合遴选条件报名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25年研究生支教团申请审核表》(附件2),学院审核通过后将材料报送至团委。

3.预推荐名单确定

根据工作安排,申请者报名材料和佐证材料提交时间为202491416:00前。材料交至教学秘书范悦老师处。

2025年我院推免生名额按专业下达申请者按专业考核鉴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拟推荐名单。当考核鉴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是否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是否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确定推荐名单。

4.学院党委会研究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形成推荐意见报学院党委会审核。

5.公开公示

经学院党委会审核通过后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查918日在学院网站上公示考核成绩(公示期三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公示中存在的问题。

如学校后续发布更改文件,则以学校要求为准,届时我院会第一时间发布相关通知。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推免细则

咨询电话:0991-8763041

举报材料发送邮箱:313239866@qq.com

 

附件1:新疆农业大学2025年推免生申请审核表.docx

附件2:新疆农业大学2025年研究生支教团申请审核表.docx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4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