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疆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依据《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资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罗艳丽
成 员:王耀锋、徐超、罗浩
监督电话:0991-8763041
三、招生计划和分数线
(一)招生计划
学术型学位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 | 招生计划 | 推免生 | 一志愿上线 | 拟调剂 |
0903/农业资源与环境 | 土壤学 植物营养学 农业生态与环境保护 | - | 0 | 20 | - |
专业学位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 | 招生计划 | 推免生 | 一志愿上线 | 拟调剂 |
0857/资源与环境 | 不分研究方向 | - | 2 | 0 | - |
095132/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 农业资源利用 | - | 0 | 19 | - |
095136/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 农业信息化 | - | 0 | 13 | - |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以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2023年新疆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http://yjsc.xjau.edu.cn/)及我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为依据。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一)审查材料
复试期间学院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对考生本人的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应届生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照片页和注册页);
4.往届生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毕业的提供《中国高等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有);
5.留学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历届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主页和本人页)、社保证明及定向就业协议书;
7.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在职定向就业协议书;
8.大学期间成绩单,需要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者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可登陆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10.其他材料(非必需材料):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MHK证书、本科毕业论文、专家推荐信、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的材料。
(二)材料提交方式
复试材料需要按照要求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中上传。
(三)提交日期
1.一志愿上线考生提交时间:2023年3月25日-3月26日。
2.调剂考生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五、复试方式及内容
(一)复试方式
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部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我院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复试,考生需登录学信网(https://bm.chsi.com.cn/ycms/stu/),仔细阅读“考生操作手册”和“设备要求及操作指南”,按要求准备复试设备和复试空间。考生如存在无法解决的困难,应及时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请。考生考试顺序由面试系统随机确定。
(1)在校的一志愿本校考生。由我院统一提供复试场地,并严格按照网络复试技术要求,组织考生进行网上复试。
(2)其他考生。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房间内不得出现其他人员,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准备两台视频终端设备(建议一台笔记本,一部手机,摄像头和麦克风正常)及必要文具,确保两台设备正常联网,网络通畅。
(3)模拟时间。2023年3月25日-3月27日进行网络测试及考试模拟。
(二)复试内容
复试科目(含加试科目及联考类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内容均以面试形式进行。
考试内容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测试、专业课考核(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以及加试(招生简章规定的专业或考生)共五个方面。还将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复试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诚信复试将作为该项考核的重要内容,一旦发现有材料作假、替考作弊等行为,该项考核不合格。该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评(占复试成绩的20%)。重点检测考生外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可采取抽题朗读后作答、评委提问考生回答等方式,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3-5分钟。
3.综合能力考察(占复试成绩的40%)。重点考察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内容,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8-10分钟。
4.专业课考核(占复试成绩的40%)。专业课考核由学院按科目做好题库建设、保密等工作,题库试题供考生随机抽取并作答。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8-10分钟。
5.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该项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与专业考试方式相同,加试科目为招生简章中的指定科目,在题库中随机抽题进行测试。
学院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三)复试时间
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2023年3月27日-3月28日;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时间安排表
序号 | 复试小组 | 复试时间 | 备注 |
1 | 农业资源与环境复试组 | 2023年3月27日 10:00-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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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复试组 | 2023年3月28日 10:00-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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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复试组 | 2023年3月27日 15:00-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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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调剂
符合《新疆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中有关调剂的基本条件,同时调剂到我院的考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资源与环境学院各专业拟接收调剂生具体要求
专业代码及名称 | 调剂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 (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 | 调剂生本科专业 |
0903/农业资源与环境 | 农业资源与环境、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作物学(加试)、草学(加试)、林学(加试) | 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科学、自然地理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农业水土工程(加试)、生物学(加试)、生物技术(加试)、作物学(加试)、草学(加试)、林学(加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加试)、数学(加试)、物理(加试)、化学(加试) |
0857/资源与环境 | 优先环境科学、资源与环境(1门专业课为环境类课程)、环境工程 | 优先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态学(加试) |
095132/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农业资源利用) | 优先农业资源与环境、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作物学(加试)、林学(加试) | 优先农业资源与环境、农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环境科学、林学(加试)、生物学(加试)、生态学(加试)、农业水土工程(加试)、自然地理学(加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加试) |
095136/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业信息化) | 优先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专业 | 优先地理信息科学、地理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遥感科学与技术、农业资源与环境、测绘工程(加试)、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加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加试)、计算机应用技术(加试)、物联网工程(加试)、软件工程(加试)、通信工程(加试)、网络工程(加试)、土地资源管理(加试)、土木工程(加试)、土木水利(加试)、工程管理(加试) |
其余满足以上调剂条件者,按照初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分批次分专业分方向进行调剂。在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内,若参加复试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仍低于120%时,再酌情考虑其他专业。
七、录取
(一)成绩计算
总成绩、复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60%+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40%。
复试成绩=100×(英语听说能力测评成绩÷英语听说能力测评总成绩)×20%+100×(综合能力考察成绩÷综合能力考察总成绩)×40%+100×(专业课考核成绩÷专业课考核总成绩)×40%。
(二)录取原则
各专业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初试英语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即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或跨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信息公开
(一)公示
1.通过本学院网站公示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含调剂复试考生),公示期为24小时。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进行备注说明。
2.通过本学院网站公示复试结果(含调剂拟录取考生),公示期为24小时。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
(二)咨询与建议
朱老师(13319805411)、程老师(13659942479)。建议优先在已建好的复试考生群里咨询,钉钉班级号:CURQ4165。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10:00-14:00、15:30-19:30)拔打。如果暂时电话无人接通,建议45分钟后下课后再拨打。
(三)投诉与复议
考生对公示内容、复试组织工作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0991-8762140、0991-8805106)。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调查,认为需要复议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
(四)举报
若发现招生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可向新疆农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申诉或举报。
举报专用电话(请勿咨询):18997938644
举报专用电子信箱(请勿咨询):JJW@xjau.edu.cn(注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招考举报”字样)。
(五)突发情况或技术保障联系方式
电话:13659942479
人员:程老师
九、其他
本细则适用于新疆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由资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新疆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