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务 通 知
2024年第12号
关于申报2024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
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提升学生创新意识,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校大学生开展专业创新活动,丰富第二课堂,现开展2024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项目类型
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
注意:本次申报立项的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将择优升格推荐自治区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待后续通知)。
二、申报范围
大一至大三年级在校生均可申报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
在研校级、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的主持人(不含参与人)不能以主持人或参与人身份申请本次项目。
三、申报要求与立项程序
(一)大创项目申报事宜
第一阶段(申请阶段):学生自拟或结合指导教师建议,拟定申报项目名称,确立研究内容,组织创新小组(3-5人),选择指导教师,填写校级申请书(附件1),于2024年3月20日前将申请书交所在学院教学办。
申请书基本要求:
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研究时间跨度为1年。2024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起止时间统一为2024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
项目应有明确的预期研究成果,项目结题时必须有研究成果报告(3000字以上)。对于已形成产品、发明专利、在学术期刊发表科研论文或有公开成果的项目,在验收时优先评为优秀等级。
第二阶段(评审阶段):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专家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评审项目,创新项目组负责人答辩。
第三阶段(立项阶段):学院择优立项,并对拟立项项目进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发布拟立项项目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将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立项推荐表(电子版)于2024年3月25日前报教务处审核,报送格式见附件2。逾期未向教务处报送的视作放弃。教务处审核后,发布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立项文件。
教务处将对20%的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立项评审材料进行抽检,对申报立项材料评审不严的学院将予以通报,并缩减立项数量。如果经专家评审判定不宜立项的将取消立项,取消立项项目经费将不予拨付学院。
四、其它事宜
1.项目经费与立项数量。本次申报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学校按照各教学单位在籍学生人数、学科发展需要和大创项目历史成果进行项目经费分配。详见附件3。
每项校级大创项目学校支持经费为2000-5000元之间。
学院在经费额度内自主确定立项数量和校级项目的单项资助额度,鼓励支持学院多方融资,将学科建设经费、专业建设经费、企业赞助用于设立各级大创项目,鼓励支持各单位自筹经费增加大创项目立项数量。
申报自筹经费类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时,经费由导师课题承担的,请导师在申请书上做签字承诺;经费由学院承担的,请学院院长签字认可。各单位在项目立项审核时应关注经费来源,并由单位领导在项目申报书中签字确认自筹经费来源。
2.院内推荐评选工作。在创新项目的遴选、立项工作中,各学院要遵循“公平公正、激励创新、择优支持”的原则,对项目可行性严格把关,并对指导教师的指导能力及其责任心和项目主持人的科研探索能力进行审核。每位指导教师最多可指导3项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
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工作由教务处教研科负责,各学院师生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教研科联系。
联 系 人:郭雯雯
联系电话:8763716
附件:1.2024年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2.2024年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
3.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额度分配表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