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现就申报2024年度自治区科协学会重点资助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2024年度学会重点资助项目主要围绕重点科技咨询需求、重点学术交流活动、科技经济融合发展、一流科技期刊培育、学会科学文化传播、党建强会等6个方面申报。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时应制定符合项目方向、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包括具体活动内容、受众群体及数量、活动影响力、经费使用情况等,确保达到预期目的。自治区科协适时将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2.各申报单位(全校)结合工作实际和专业特点,最多可申报2个项目,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申报,已获得自治区科协其他项目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再给予支持。
3.本项目为定额资助。工作经费超出立项资助经费部分,由各项目实施单位配套自筹经费解决,项目预算表仅编制自治区科协资助经费部分,自筹经费部分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管理。资助经费仅可列支以下12款项目支出: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所需经费额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最终由专家组审核确定。
三、申报路径
统一采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官网“业务系统”申报。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官网首页,进入“业务系统”板块(http://kjgzzxt.xast.org.cn/TechWeb/ControlAuth/Login?lastModuleId=5),选择“自治区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进行申报,登录时可继续使用2023年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2.填报“2024年度自治区科协资助学会重点项目”前,请认真阅读“2024年度自治区科协学会重点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填写。
3.提交时间。网络提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2日,逾期网络申报平台将自动关闭(北京时间18:00关闭申报系统)。填表要求及网上申报流程,请仔细阅读网站内的“2024年度自治区科协资助学会重点项目申报用户手册”(http://kjgzz.xast.org.cn/news/show-46.html)。
四、签约实施
(一)确定申报项目为立项资助项目后,自治区科协将与项目主体签订《2024年学会重点资助项目资助合同》。
(二)申报项目立项后,项目主体应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开展相关工作。
五、监督验收
(一)2024年度学会重点资助项目应于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结项验收材料准备工作,项目进入自治区科协验收阶段。
(二)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提供加盖项目主体单位公章的结项验收申请书和项目决算表(或账目明细),提供项目相关成果、产出、效益等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三)自治区科协学会学术部(国际部)组织专家对项目开展结项验收。
六、其他事宜
(一)自治区科协学会学术部(国际部)对项目主体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与第三方产生的纠纷或争议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申报单位需保证申报项目在申报及后续实施过程中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有侵犯,申报单位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三)申报单位有以下情形的,自治区科协学会学术部(国际部)有权对该项目重新审核,并依据其严重程度分别或同时采取暂缓拨款、终止拨款、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款项、撤销对该项目的资助,以及三年内暂停申报单位申报资格等相应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申报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2.项目实施内容、经费支出、结项成果等与《2024年学会重点资助项目资助合同》的约定存在重大差异;
3.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挪用资助资金、违反《2024年学会重点资助项目资助合同》等情形;
4.申报单位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四)自治区科协学会学术部(国际部)对本指南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罗远远 0991-8762971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