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十师北屯市企事业单位面向疆内
高校开展秋季校园招聘公告
为及时补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提高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师市计划面向疆内高校开展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秋季校园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面谈)+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共计招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8人,其中: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97人,医共体编制备案制人员39人,企业工作人员82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新疆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财经大学、新疆政法学院、新疆工程学院、新疆师范大学、伊犁师范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第二医学院11所高等院校招聘2025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本次校园招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第十师北屯市企事业单位面向疆内高校开展秋季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到党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10月31日10:00-11月3日14:00
网址:https://btshishi.zhaopin.com/
2.现场报名
时间:2024年11月3日
地点:石河子大学中区基础实验楼一楼大厅
方式:通过学校就业网下载并如实填写《2024年第十师北屯市企事业单位面向疆内高校开展秋季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携带以下材料一并提交现场审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
(2)院校出具的大学成绩单;
(3)各类荣誉证书;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
教师类岗位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学科和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直接报名应聘,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取得与报考岗位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拟聘资格。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考有专业要求的岗位时,报考人员需依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供相关材料。招聘工作组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进入面试(面谈)人选。
(三)面试(面谈)
此次招聘采取在石河子大学现场集中面试(面谈)的方式进行,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采取试讲(说课)的方式进行;其他事业单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企业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
具体面试(面谈)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面谈)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按照面试(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五)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
(七)公示
第十师北屯市人社局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面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待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后,由第十师北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九)到岗后资格复核
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结合招聘岗位条件,再次对考生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内,如发现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的材料与报考岗位不符,可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五、监督
第十师北屯市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本校学生就业处信息发布情况,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参加各项招聘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上报的材料负责。如报名提供的材料与公告要求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本公告由第十师北屯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6-3371646
监督电话:0906-3370079
附件1 2024年第十师北屯市企事业单位面向疆内高校开展秋季校园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 2024年第十师北屯市企事业单位面向疆内高校开展秋季校园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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